根據《峨邊彝族自治縣河長制辦公室關于報送水利部遙感圖班問題整改工作進度情況的通知》(峨河長制辦發〔2023〕9號)要求,對我公司負責整改的勒烏鄉余平村1組通組路海來建宏家往611林場方向的第一座橋和勒烏鄉余平村原1組與4組相聯接的大橋需進行補辦行洪審批手續。我公司擬通過比選方式選擇和確定行洪論證報告編制單位的中選人。誠邀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參與本次的比選。
一、項目名稱
1.勒烏鄉余平村1組通組路海來建宏家往611林場方向的第一座橋
2.勒烏鄉余平村原1組與4組相聯接的大橋
二、項目概況
勒烏鄉余平村1組通組路海來建宏家往611林場方向的第一座橋和勒烏鄉余平村原1組與4組相聯接的大橋屬于“4.20”災后重建項目中川南林業局林區公路恢復重建工程的兩個子項工程。川南林業局林區公路恢復重建工程于2014年11月15日開工,于2015年12月1日竣工驗收。
勒烏鄉余平村1組通組路海來建宏家往611林場方向的第一座橋在項目施工圖中子項名稱為K0+945.00小橋,1-16m預應力混凝土簡支空心板小橋;勒烏鄉余平村原1組與4組相聯接的大橋在項目施工圖中子項名稱K0+103.00大橋、1-40m預應力混凝土簡支T梁橋。兩橋位于勒烏鄉余平村,所屬河流為母舉河。
三、服務內容
1.根據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在約定的期限內完成兩橋行洪論證報告編制。
2.兩橋行洪論證報告應通過專家審查。
3.根據專家審查意見提供兩橋行洪論證報告修改咨詢服務。
4.兩橋行洪論證報告需達到審批標準要求并協助兩橋行洪論證報告審批辦理。
5.比選申請人自行勘察工程現場及其周圍環境以取得與準備投標及編制工作有關的必要信息。比選申請人應承擔踏勘現場的責任、風險及期間發生的一切費用。
四、比選申請人參加本次比選活動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本項目的資格要求:水利設計丙級以上(含丙級)資質(必須滿足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資質)。
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五、報價方式
1.以兩橋行洪論證報告編制、審批后的最終價。
2.比選申請人應結合自身技術和管理水平、經營狀況等進行報價,不得以低于成本的報價競標。比選申請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況、道路及任何其他足以影響報價的情況。
3.報價格式比選申請人自定。
六、有意參加本工程投標者,請攜帶下列資料,按規定時間和地址報名,同時獲取比選文件
1.法人授權委托書(若非法定代表人本人時)及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同時出示原件)。
2.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比選申請人單位印章);
3.報名時間和地址
時間: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時間);
地址:四川省新川南林業有限公司發展規劃部
七、開選時間(申請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和地點
時間:2023年9月6日上午10時00分(北京時間)
地點:四川省新川南林業有限公司五樓會議室
八、申請文件包括的資料
1.法人授權委托書(若非法定代表人本人時)及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格式比選申請人自定)
2.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比選申請人參加本次比選活動應具備1-5條的承諾函(格式比選申請人自定);
4.比選申請人的比選報價書(格式比選申請人自定);
5.本項目的資格要求;
6.比選申請人應將上述比選申請文件裝在密封袋內并加蓋比選申請人單位印章
九、評選辦法
1.本次比選申請人符合條件的不足3家時,比選人重新組織比選;
2.比選人將根據低價的原則確定中選人,若出現兩家報價相同時,現場進行二次報價,以報價低為中選人。
十、聯系方式
比選人:四川省新川南林業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峨邊彝族自治縣沙坪鎮新村路156號
聯系人:黎女士 電話:18908133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