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黨員工作時間點注意事項
一、申請入黨階段:
1.入黨申請人遞交入黨申請書一個月以內,黨組織派人同入黨申請人談話。
二、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和考察階段
1.已遞交入黨申請書且黨組織已派人談話的人員,一般情況下,入黨申請人遞交入黨申請書6個月以上,具備入黨積極分子條件的,才可被推薦和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
2.積極分子每季度至少進行1次思想匯報,支部每半年進行1次考察,思想匯報入檔。
三、發展對象的確定和考察
1.經過一年以上培養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備黨員條件的入黨積極分子才能確定為發展對象人選。
2.支部委員會(不設支部委員會的由支部大會)討論同意擬發展對象后,報上級黨委備案批復后可列為發展對象。
3.對擬發展對象人選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7天時間)。確定為發展對象時間是基層黨委同意入黨積極分子為發展對象的批復時間。
4.進行政治審查。
5.政治審查完成后,開展短期集中培訓,由基層黨委或組織部負責培訓。
四、預備黨員的接收
1.征求黨員和群眾意見,支委會集體討論,得出綜合審查報告。支委會審查后,對預備黨員人選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7天時間)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向上級黨委報預審材料和請示。
2.預審通過后,再召開接收預備黨員的黨支部大會。會后報上級黨委審批。
3.黨委審批前,黨委要派人同發展對象進行談話,做好書面談話記錄,入檔。
4.對黨支部上報的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黨委應當三個月內審批,并報上級黨委組織部門備案。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五、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
1.預備期為一年。預備期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之日算起。
2.預備黨員每三個月不少于一次向黨組織作思想匯報。支部每半年進行1次考察。
2.預備期滿的預備黨員向黨支部遞交轉正申請書。一般為便于黨支部及時討論轉正事宜,建議在預備期滿前一周就向黨支部遞交轉正申請書。
3.召開預備黨員轉正支部大會前,要征求黨員和群眾意見,進行不少于不少于5個工作日(7天時間)的公示,支委會審查并提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