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市第1號林長令《關于加強森林資源保護發展重點工作的令》已經市委書記、市林長馬波和市委副書記、市長、市林長陳光浩共同簽發,現予發布執行。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二屆二次全會精神,筑牢長江上游生態屏障,全市各級林長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全面推行林長制工作部署,認真落實2022年樂山市第二次林長制會議要求,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政治責任,督促指導責任區域落實森林資源保護發展任務。
一、完善林長制組織體系建設。以保護發展森林資源為目標,進一步完善市、縣、鄉、村四級林長制組織體系,構建黨政同責、屬地負責、部門協同、源頭治理、全域覆蓋的長效機制。層層壓實各級黨委和政府保護發展森林草原資源主體責任,完善工作機構,落實配套制度。健全林草資源信息收集與通報工作機制,加強跨地區、跨部門協作聯動,形成工作合力,推動林長制走深走實。
二、常態化開展林長巡林。各級林長是責任區域內巡林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嚴格執行《樂山市林長巡林工作制度(試行)》,認真履行巡林職責,通過明查暗訪、召開林長會議等方式,督促指導責任區域森林資源保護發展工作,積極主動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對于重點時期、重要節點、敏感區域及問題多發頻發地區,要增加巡林頻次。
三、加強森林資源保護管理。實行最嚴格的森林資源保護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林地定額管理,從嚴審批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切實抓好國家森林督查和案件查處工作,確保案件查處“三個到位”。加大自然保護地監督管理力度,切實抓好古樹名木保護,加強林木種質資源保護利用。深入開展野生動植物保護“七大行動”,建立完善野生動植物保護監督管理、監測防控、追責問責等制度機制。全面加強森林資源的保護管理,嚴厲打擊違法行為,嚴守生態保護紅線。
四、培育發展森林資源。持續推進“樂山岷江大渡河森林質量精準提升示范項目”“橫斷山區水源涵養與生物多樣性保護項目”“世界銀行貸款長江流域上游森林生態系統恢復項目”等生態修復重點工程。科學推進國土綠化,高質量建設國家儲備林。發展壯大竹、茶、藥、生態旅游康養等林業特色產業,做大林竹產業基地,做強林竹產業園區。創新生態產品經營開發、產權交易、生態補償等模式,推進林草碳匯項目開發和交易,有序推進林草生態產品價值實現。
五、著力維護森林資源安全。全面落實黨政領導干部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責任制有關規定,按照市委、市政府森林防滅火“12個100%到位”措施和“9個上陣”要求,壓緊壓實地方黨委政府主體責任,完善應急預案,及時預報預警,加強隱患排查和野外火源管控,建立早發現、早處置的應急處理機制,強化火情早期處置力量,確保全年不發生重大人為森林火災、不發生重大人員傷亡,森林火災受害率控制在0.8‰內。加強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強化林業行政執法,抓好松材線蟲病、森林鼠害、有害外來生物入侵等防治工作。加強林業行政執法,強化基層執法隊伍建設,依法打擊破壞森林資源違法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