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 山 市 林 長 令
第2號
《關于加強全市森林防滅火工作的令》已經林長同意,現予發布執行。
林長:馬波、陳光浩
2023年4月12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加強全市森林防滅火工作的令
各級林長要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決扛起森林草原防滅火政治責任,堅持“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方針,進一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森林防滅火“十二個100%到位”和“9個上陣”的工作要求,全面做好新形勢下我市森林防滅火工作,堅決守住“不發生重大人為森林火災,不發生重大人員傷亡”底線。
一、樹牢工作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貫穿防滅火工作始終,牢牢守住安全底線和人民群眾生命線,切實增強抓好森林防滅火工作責任感、使命感,堅決做到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
二、優化完善責任網格。按照林長制責任體系,完善“市、縣、鄉、村、護林員”五級森林防火網格化管理體系,著力打通鄉、村兩級和各森林經營單位責任落實的“最后一公里”,建立“權責清晰、條塊結合、運轉高效、反應迅速”的管理機制,基本實現所有層級明確監管網格,明確網格負責人、網格成員、網格員及其責任,持續夯實森林防火工作基礎,不斷健全防范化解森林火災風險隱患體制機制。不斷增強林業主管部門、鄉鎮人民政府森林火災預防和應對處置能力,構筑“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森林防火網格工作格局,使末端發力終端見效工作機制真正落地見效。
三、嚴格落實巡護責任。各級林長要常態化開展責任區域內的巡林督查,在重要時間節點和時段,加密巡林頻次。按照“誰聘用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要求,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林業經管單位等責任主體,要督促各類護林員按照劃分的巡護網格,履行巡山護林、野外火源管理、防火宣傳、隱患排查、火情報告及科學處置等職責。嚴格落實護林員選聘、待遇與履職掛鉤,實行績效考核和監督問責,確保巡山護林責任落實到位。
四、系統整治火災隱患。加強對重點目標、重要設施、重點區域動態管理和動態防范,對“五周五緣”落實主體叫應責任機制,開展有計劃的清(燃)除,堅決做到“家火不上山、林火不入戶”。指導和督促鄉鎮(街道)、電力部門開展林區輸配電設施本體、線路通道火災隱患排查整改,定期開展輸配電設施巡檢,建立林區輸配電設施管理臺賬,確保林區輸配電設施防范到位,消除火災隱患。壓緊壓實林區工作(施工)單位防火責任,加大監管力度,加密現場檢查、督促頻次。
五、嚴禁火源進山入林。嚴格按照火險預警等級落實分區分級精準防控措施,防火期在進山入林重要關口設立防火檢查哨卡,嚴格實行24小時值班值守,采取實名登記、掃防火碼、通行管控等措施,嚴禁違規攜帶火源進山入林。嚴格落實野外用火審批制度,嚴厲打擊違規野外用火行為,緊盯清明、五一、極端天氣等重點時間節點和時段,嚴防人為因素引發森林火災。
六、加強防滅火基礎建設。加快標本兼治總體方案項目實施,根據防火工作需要落實天、地、人監測預警措施,有計劃分階段推進生物隔離帶、防火道路、蓄水池、瞭望塔等基礎設施建設,備齊配強消防水車、水泵等以水滅火裝備,提升森林火災綜合防控能力。
七、強化防火宣傳教育。堅持林權所有人自制告示牌百分之百到位要求,增強防火主體責任意識。積極協調各級各類傳統媒體和新媒體,深入開展森林防火宣傳“五進”、“開學第一課”、防火宣傳月、“3.30”警示日等活動。堅持正面引導和反面警示相結合,加強防滅火有關規定和安全知識宣傳普及,及時曝光違法違規用火案件,努力營造齊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圍,不斷提高廣大干部群眾自覺防火意識。
八、安全科學處置火情火災。充分發揮鄉(鎮、街道)、村(社區)、林業經營單位就近組織力量快速響應的優勢,強化人財物保障。按照“以鄉建隊、以村布防、以林為家、帶裝巡護、有火滅火、無火防火”思路,推動鄉(鎮、街道)、村(社區)、林業經營單位建強打防結合的火情早期處理隊伍,確保一旦出現火情,采取“重兵投入、小火大打”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落實安全防范措施,確保安全高效撲救火情火災。
九、落實落地督導機制。各級林長要親自研究部署,加強森林防滅火督導檢查,落實監管制度,通過現場辦公、提示、通報、約談等方式推動責任落實、工作落地,確保責任體系到位、制度措施到位、督查考核到位,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